輪胎式架橋機作為重載高空作業的特種設備,其作業流程涵蓋設備組裝、轉場移位、梁體吊裝、過孔架設等多個高危環節,重大危險源分布廣泛且誘發事故后果嚴重。***辨識重大危險源是落實“預防為主”安全方針的核心前提,需遵循全面性、系統性原則,覆蓋設備自身、人員操作、作業環境全維度,從源頭管控坍塌、傾覆、高處墜落等重大安全風險,為橋梁施工安全筑牢***道防線。這不僅符合《起重機械 危險源辨識》國家標準要求,更是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關鍵舉措。

設備自身缺陷是最核心的重大危險源,集中體現在結構承載、動力控制及安全防護三大系統。結構系統方面,主梁焊縫疲勞裂紋、支腿焊接缺陷或液壓鎖失效,會直接導致結構失穩坍塌,尤其在重載架梁時風險劇增;輪胎行走機構的胎壓異常、輪軸磨損,可能引發設備移位過程中側翻,此類隱患在曲線作業或坡道轉場時更易暴露。動力控制系統中,液壓系統管路老化泄漏、油泵故障導致壓力驟降,會造成梁體懸空滯留或意外墜落;電氣系統短路、限位開關失效則可能引發操控失控,無法及時阻斷危險動作。安全防護裝置缺失或失效同樣不容忽視,如起重量限制器、風速儀未校準,將失去超載、強風預警功能,為事故發生埋下隱患。
人員不安全行為是誘發重大事故的關鍵觸發因素,主要表現為違規操作、能力不足與責任缺失。操作層面,未按專項方案施工的違規行為頻發,如超載吊裝、偏載作業、未完成支腿穩固即啟動架梁,曾多次導致設備傾覆事故;轉場或過孔時未確認作業區域安全、未設置警戒區,易引發碰撞擠壓或人員誤入危險區域的傷害事件。能力與責任層面,操作人員無證上崗、對設備特性及風險認知不足,易出現操作失誤;現場指揮混亂、信號傳遞錯誤,會導致協同作業失調;管理人員未落實監管職責,對違規行為未及時制止,將使小隱患演變為重大事故,類似恩陽區“4·16”事故中監管缺失的教訓尤為深刻。
作業環境與外部條件的不確定性,構成了不可忽視的環境類重大危險源。自然環境方面,強風、暴雨、高溫等極端天氣影響顯著,風速超過設備額定限值時,易導致梁體擺動失控或設備失穩;暴雨引發的地基沉降,會破壞支腿支撐基礎的穩定性。作業環境方面,場地狹窄、周邊障礙物多會限制設備轉向與移動,增加碰撞風險;在跨線橋、臨近高壓線路施工時,安全距離不足易引發觸電或墜物傷人;隧道口、山區等復雜地形的作業區域,光照不足、視線受阻會放大操作誤差,進一步提升事故概率。此外,臨時設施布設不合理,如辦公區、生活區設置在設備傾覆影響范圍內,會擴大事故傷害范圍。
綜上,輪胎式架橋機重大危險源辨識需構建“設備-人員-環境”三位一體的排查體系,結合設備全生命周期狀態、人員全流程操作及環境動態變化開展系統性梳理。實踐中,可采用自上而下的危險事件追溯法與自下而上的隱患排查法相結合,明確各類危險源的風險等級與管控責任,建立動態清單并定期更新。唯有從源頭***識別、科學管控,才能將重大風險化解在萌芽狀態,為輪胎式架橋機安全作業提供堅實保障,推動橋梁工程建設高質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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