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养老机构
发布日期:2008-12-21 23:27:24 发布人:天尚行
上海申请办理养老机构所需材料及流程等相关情况如下:
1、养老机构审批部门: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
2、养老机构办理地址:江西中路215号153室。联系电话:63237184。
3、养老机构审批时限
50-150张床位以下(含150张)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由区县民政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150张床位以上或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先由区 县民政局初审,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再报市民政局审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4、养老机构申办对象资格
经市或区县民政局批准设置的养老机构并已具备执业条件的。
5、养老机构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申办对象应当提供的材料::执业申请书。竣工验收合格证(复印件)。消防安全合格证(复印件)。食品卫生许可证。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护理员上岗证书(复印件)。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内设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服务工作标准。内部管理制度。流动资金证明。《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申请表》。
6、养老机构办理收费标准:无收费。
7、养老机构办理依据
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1998年6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6号令 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养老机构设置细则,发文机关:上海市民政局文号:沪民事发[1999]4号发文日期:199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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