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汽车维修挂牌经营检查
发布日期:2008-12-21 8:03:07 发布人:天尚行
上海办理汽车维修挂牌经营检查相关情况如下:
1、汽车维修挂牌经营检查执法单位:上海市汽车维修管理处、各区(县)汽车维修管理所。
2、汽车维修挂牌经营检查内容:经营者悬挂经营范围标志牌。
3、汽车维修挂牌经营检查程序
①检查人员必须是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工作人员;
②到达检查对象单位进行检查的检查人员要2人以上(含2人);
③检查人员应当穿着识别服装,佩带统一标志,并出示统一印制行政执法证件,在核准管辖地域和执法领域范围内实施检查;
④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前出具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4、权利义务
①本市汽车维修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实施对本市汽车维修市场的监督和检查;
②本市汽车维修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文明服务;
③从事汽车维修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以及与汽车维修业务相关的单位、个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④从事汽车维修的经营者、从业人员以及与汽车维修业务相关的单位、个人,应当接受本市汽车维修管理机构的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扰。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在调查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5、汽车维修挂牌经营检查办理依据
①《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②《上海市机动车维修和检测管理办法》(2001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第四条、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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