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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公司注册时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上海申请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资格及所需材料、流程如下:
1、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市场处。
2、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地址:上海市巨鹿路709号。联系电话:54032643。
3、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时限
办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或者审核决定。
4、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对象资格
①符合国家广播电视覆盖规划和业务需要;
②有安全传送广播电视节目所需的设备、资金、技术力量及管理制度;
③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④本行政区域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或转播机构认为确有必要;
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5、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材料
①申请书;
②提交与申请条件相符的证明材料。
6、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申请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应当向办理机构提出。办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批或者审核决定。经审批同意的,发给《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中,申请跨省市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经办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发给《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7、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收费标准:无收费。
8、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依据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11月12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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