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公司简介 |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上海权威的公司注册代理机构,专业注册上海内资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代表处、注册上海分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海外离岸公司,以及各类公司的变更或注销,提供上海代理记账服务等服务。

系统标签: 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 上海注册公司 经营范围 开发区 开发区注册 如何在上海注册公司 开发区注册公司
现在所在的位置:上海注册公司网 > 代理记帐 > 正文

营业税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发布日期:2009-1-29 6:15:33 发布人:天尚行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纳税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期限为1个季度。 
    保险业的期限为1个月。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根据纳税的不同情况和便于征收管理的原则确定的。 
    (一)纳税人提供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纳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 
    (四)纳承包的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税行为,其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