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是否需要股东亲自签字?
注册公司时,有些公司注册文件是需要股东签字的,比如《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企业承诺告知书、房屋租赁协议等等。
上海天尚行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总结出上海目前公司注册文件的三种形式。
第一种:股东亲自签字。在上海开发区注册公司时,部分开发区需要所有应该由股东签字的地方必须由股东亲自签字,有的是要求所有股东到场亲自签字,比如金山的开发区,有的若股东不在上海,则可以快递给股东签字,比如崇明的开发区。
第二种:代理人签字。有些股东不能亲临上海或身在国外的情况,股东可以写委托书,委托某人签署工商注册文件。
第三种:开发区代签字。上海部分开发区为了减少股东签字的麻烦,全部股东签字由开发区人员代签。
对注册公司登记资料按照法律性质的不同,可分三类
一类是“法定证件”,如身份证、许可证、批文、验资报告等,国家法定机关颁发的、证明当事人身份或者资格的证件,提供虚假的“法定证件”按提供虚假证件处罚;
二类是“带合同性质的文件”,如“出资协议”、章程、股东会议纪要等。这类文件不能轻易的认定是虚假的,因为要认定实际上就是认定“合同”是无效的,而这类合同性质的文件属于民事范畴,可以代理,也可以追认,只要承认是代理(包括代签字)或者事后追认,都是合法有效的;
对提供这类文件虚假的认定,有2种情况才能认定:1是根本就没有这个人存在,是虚构的;2是虽然有这个人,但他根本就不知道也拒绝追认,才是虚假的文件;
三类是,自己的文件,如:出资承诺等。严格的说,这不算“证明文件”,自己是不能证明的事。
从上述三类中,我们可以看出,
注册上海公司时,公司注册登记资料不一定需要股东亲自签字,只要股东知道、认可、授权签字,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前提是,股东的身份证明必须是真实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