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谎称企业验资要借钱实施诈骗
发布日期:2010-5-29 2:15:50 发布人:天尚行
无锡中级法院宣判了一起情人合伙诈骗巨款案,以诈骗罪判处蒋某无期徒刑,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罚金15万元。
蒋某和徐某都是30多岁。蒋某是开公司的,而徐某原来是工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2005年4月,蒋某在办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过程中结识了许某,后来两人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在此期间,因建造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等用掉大量资金,再加上公司经营不善,蒋某向多人借下高利贷,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
2007年9月,蒋某告诉许某,公司经营状态非常好,就是缺少流动资金。之前有的公司到工商所注册时,发现资金不够,许某等人有过帮公司借钱验资并从中收取利息的经验。所以经过商量,许某同意以企业验资的名义向同事借钱,帮蒋某渡过难关。从2007年9月到2008年6月,在蒋某授意下,许某谎称其他企业验资需要借钱,还可支付一定利息,先后19次骗取私交很好的同事周女士共678万余元交给蒋某使用。
2008年6月,蒋某为了逃避债务躲到外地,但仍与许某商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某,同时要求许某继续以验资的名义骗钱归还巨额债务。之后三四个月中,许某明知蒋某没归还能力,仍以企业验资名义,先后7次骗取周女士共1173万余元。蒋某借的高利贷已越滚越大,一个月利息就近百万元,许某觉得只有让蒋某的公司维持下去,并想办法弄到很多钱,才能躲过高利贷讨债,所以骗取的资金很多用来帮助蒋某归还债务,其他则挥霍用于购买汽车等物品。眼见骗钱造成的窟窿越来越大,许某越来越害怕,案发前一度留书离家,后好不容易被家人劝回来。很快周女士在丈夫催问下意识到上当受骗,终于报了警。
蒋某和徐某都是30多岁。蒋某是开公司的,而徐某原来是工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2005年4月,蒋某在办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过程中结识了许某,后来两人渐渐发展成情人关系。在此期间,因建造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等用掉大量资金,再加上公司经营不善,蒋某向多人借下高利贷,欠下巨额债务无力偿还。
2007年9月,蒋某告诉许某,公司经营状态非常好,就是缺少流动资金。之前有的公司到工商所注册时,发现资金不够,许某等人有过帮公司借钱验资并从中收取利息的经验。所以经过商量,许某同意以企业验资的名义向同事借钱,帮蒋某渡过难关。从2007年9月到2008年6月,在蒋某授意下,许某谎称其他企业验资需要借钱,还可支付一定利息,先后19次骗取私交很好的同事周女士共678万余元交给蒋某使用。
2008年6月,蒋某为了逃避债务躲到外地,但仍与许某商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某,同时要求许某继续以验资的名义骗钱归还巨额债务。之后三四个月中,许某明知蒋某没归还能力,仍以企业验资名义,先后7次骗取周女士共1173万余元。蒋某借的高利贷已越滚越大,一个月利息就近百万元,许某觉得只有让蒋某的公司维持下去,并想办法弄到很多钱,才能躲过高利贷讨债,所以骗取的资金很多用来帮助蒋某归还债务,其他则挥霍用于购买汽车等物品。眼见骗钱造成的窟窿越来越大,许某越来越害怕,案发前一度留书离家,后好不容易被家人劝回来。很快周女士在丈夫催问下意识到上当受骗,终于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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